隱私權政策(個人資料保護方針)
制定日:2026年7月1日
LUMIEC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在提供接送及包車服務時,深切體認妥善處理客戶個人資料乃本公司之社會責任。本公司遵守個人資料保護相關法律(以下簡稱「個人資料保護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與準則,並訂定以下隱私權政策(包含個人資料保護方針,以下簡稱「本政策」),就包含透過本公司所營運之網站(以下簡稱「本網站」)所取得之個人資料在內,妥適地取得、利用及管理客戶之個人資料。
基本方針
本公司深切體認個人資料之重要性,為徹底保護個人資料,依據以下基本方針處理個人資料。
‧本公司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及其他相關法令、國家所訂定之指針及其他規範。
‧本公司於取得個人資料時,事先明示其利用目的,並於達成該目的所必要之範圍內取得及利用個人資料。
‧本公司為防止所處理個人資料之洩漏、滅失或毀損,並為其他安全管理之目的,採取必要且適當之措施。
‧本公司持續檢討有關個人資料處理之法令及公司內部規章等,並致力於改善。
‧本公司對客戶就個人資料處理所提出之洽詢、開示等請求及申訴,妥適且迅速地予以回應。
第1條(適用範圍)
本政策適用於本公司透過本網站及本公司服務(以下簡稱「本服務」)之提供所取得之客戶個人資料之處理。
本網站可能包含連結至本公司以外之第三方所營運之外部網站。就該外部網站之個人資料處理,適用各該網站所訂定之隱私權政策等,本政策不適用之。
第2條(事業者資訊)
營運本服務之事業者如下。
‧事業者名稱:LUMIEC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代表董事 崔偉(CUI WEI)
‧法人編號:120001244986
‧總公司所在地:大阪府大阪市中央區安土町1丁目4-5-608
‧大阪營業所:大阪市旭區清水3丁目16-22-101
‧電話號碼:090-9623-7128(受理時間 9:00~20:00)
‧電子郵件地址:lumiecr@gmail.com
第3條(所取得之個人資料)
本公司於提供本服務時,取得以下個人資料。
1. 透過洽詢‧預約(預約申請)表單所取得之資訊
‧姓名
‧電話號碼
‧電子郵件地址
‧搭乘日期時間
‧使用人數
‧出發地及目的地
‧其他要求事項等客戶所輸入之資訊
2. 使用簡易會員登入功能時所取得之資訊
‧登入ID等使用會員功能所必要之資訊
簡易會員登入功能之使用屬任意性質。即使不予使用,客戶仍可提出洽詢及預約申請。
3. 隨本網站之使用而自動取得之資訊
‧Cookie、存取紀錄、瀏覽紀錄、IP位址、瀏覽器種類等資訊(依第7條所定)。
第4條(利用目的)
本公司於以下目的之範圍內利用所取得之個人資料。
‧為回應客戶之預約申請、安排配車及運行相關聯絡之用
‧為回應客戶之洽詢及諮詢之用
‧為製作及提示報價之用
‧為請求使用費用、結算及開立收據‧合格請求書(Invoice)之用
‧為提供簡易會員登入功能及對會員客戶進行各項聯絡之用
‧為提升本服務品質並研議及開發新服務之用
‧為執行其他附隨於上述利用目的之業務之用
除事先取得客戶同意或法令所允許之情形外,本公司不逾越達成上述利用目的所必要之範圍利用個人資料。
第5條(向第三方提供)
除下列情形外,本公司未事先取得客戶同意,不向第三方提供個人資料。
‧依據法令之情形
‧為保護人之生命、身體或財產所必要,且難以取得客戶同意時
‧為提升公共衛生或促進兒童健全成長特別必要,且難以取得客戶同意時
‧國家機關或地方公共團體或受其委託者為執行法令所定事務而有配合之必要,且因取得客戶同意將有妨礙該事務執行之虞時
儘管有前項規定,本公司於提供接送服務所必要之範圍內,得於配車及運行所必要之限度內,向合作司機等運送安排對象提供客戶之個人資料。
第6條(業務委託)
本公司於達成利用目的所必要之範圍內,得將個人資料處理之全部或一部委託予外部事業者。於此情形,本公司對委託對象進行妥適之調查後予以選定,並透過締結委託契約或其他方法,對委託對象進行必要且適當之監督。
本公司所利用或委託之主要外部服務如下。
‧配車及運送安排(合作司機等)
‧電子郵件寄送服務
‧本網站之主機代管服務(Vercel)
‧存取分析服務(Google Analytics 4)
第7條(Cookie及存取分析)
本網站為提升客戶之便利性及掌握本網站之使用狀況,可能使用Cookie。所謂Cookie,係將有關網站使用之資訊儲存於客戶瀏覽器之機制,其單獨並不能識別特定個人。
本網站利用Google所提供之「Google Analytics 4」作為存取分析工具。該工具利用Cookie等蒐集及分析本網站之使用狀況(存取數、瀏覽頁面、使用環境等)。
本網站設有取得Cookie相關同意之機制,用於存取分析之計測標籤僅於客戶同意後始予載入。客戶不同意時,不進行該計測。
客戶可透過變更所使用瀏覽器之設定,拒絕接受Cookie或停用Cookie。惟停用Cookie時,可能無法使用本網站之部分功能。
關於Google Analytics 4之資料處理,請一併參照Google所訂定之隱私權政策及使用條款。
第8條(安全管理措施)
本公司為防止所處理個人資料之洩漏、滅失或毀損,並為其他個人資料之安全管理,採取必要且適當之措施。
‧組織性安全管理措施:指定個人資料處理之負責人,整備有關處理之規律,並確認其遵守狀況。
‧人員性安全管理措施:對處理個人資料之從業人員進行必要之教育及監督。
‧物理性安全管理措施:採取管理個人資料處理區域及防止機器‧記錄媒體等遭竊等之措施。
‧技術性安全管理措施:採取個人資料之存取控制、通訊加密及其他防止不當存取等之措施。
第9條(保有個人資料之開示‧更正‧停止利用等)
客戶得依個人資料保護法,就本公司所保有之自身個人資料(保有個人資料),向本公司請求利用目的之通知、開示、內容之更正‧追加‧刪除、停止利用‧消除及停止向第三方提供(以下簡稱「開示等」)。
開示等之請求,請向第12條所定之洽詢窗口提出。本公司於確認請求人為本人後,依法令之規定,於合理期間內予以處理。
提出開示等請求時,本公司可能視其內容請求提示用以確認本人身分之文件。
依法令之規定,本公司可能無法回應開示等之請求。於此情形,本公司將其旨趣及理由通知客戶。
第10條(未成年人之個人資料)
未成年之客戶使用本服務並提供個人資料時,請事先取得親權人或其他法定代理人之同意後再行使用。
本公司得視為已取得親權人或其他法定代理人之同意,處理未成年客戶所提供之個人資料。
第11條(本政策之修訂)
本公司因法令之修正、本服務內容之變更或其他情事,得修訂本政策之全部或一部。
修訂本政策時,本公司將修訂後之內容刊載於本網站上。修訂後之本政策,自刊載於本網站之時點起生效。
第12條(洽詢窗口)
就本政策及個人資料處理之洽詢,以及保有個人資料開示等之請求,請向以下窗口提出。
‧事業者名稱:LUMIEC股份有限公司
‧所在地:大阪府大阪市中央區安土町1丁目4-5-608
‧電子郵件地址:lumiecr@gmail.com
‧電話號碼:090-9623-7128(受理時間 9:00~20:00)
第13條(準據法及管轄法院)
本政策之解釋及適用,以日本法為準據。
就本政策或個人資料之處理,本公司與客戶之間發生爭議時,以大阪地方法院為第一審之專屬合意管轄法院。
本政策以日文版為正本。中文(繁體字)版及英文版為供參考之翻譯,各語言版本之間如有歧異時,以日文版優先適用。
